湖北鄂州鄂城区五举措抓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湖北鄂州鄂城区五举措抓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记者 熊家明 通讯员 刘福文

  2020年年初,经湖北省鄂州市政府批准,鄂州市鄂城区申报创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三年来,鄂城区牢牢把握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保障地方食品安全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原则,从“建机制、压责任、抓治理、促效能、守底线”等五项措施着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抓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积极备战省食药安委今年10月份正式评价验收。

  党政同责建机制。按照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要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并纳入绩效考评,坚持月督查、月通报、月部署。区委常委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食安委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跟踪督查压责任。鄂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保食品企业,多次深入企业、校园、市场等重点领域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发挥食药安办“指挥棒”作用,激励各部门落实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全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包保覆盖率、三级包保干部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均为100%。开展督查4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督促乡、村两级食药安办或包保干部整改相关问题11个。包保干部发现并督促食品主体整改问题隐患2813个,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源头防控抓治理。聚焦民生关切,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全面提升食品检测水平,用心守护群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持续加强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全区建成食品安全快检室18个,已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672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5623批次,指导全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配备快检设备或试剂,自行开展快检6450余批次,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风险。

  监管执法促效能。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部署开展网络食品、小食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环节抽检、责令整改落实等措施,全面开展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肉类、酒类、食用油、春季学校食品、小食品等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网络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实现食品领域执法检查全覆盖。

  风险管控守底线。严格遵循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全区各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找准风险点和防控点,把好风险控制第一关。全区70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员配备、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开展等执行率均为100%。

  目前,鄂州市首家豆制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在鄂城区建成投入使用,全区4家校外供餐单位及182家学校食堂实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中心城区卧虎路小餐饮示范街及新亚太小餐饮集中区实现统一平台实施智慧监管,7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成功,2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种养殖示范基地建成,全市首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即将在鄂城区改造升级完工。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肖之涵 审核:彭宗璐

2023年8月22日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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